金都集团“金都人关爱基金”实施办法
为发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优良传统,体现金都集团的关怀与温暖,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金都集团决定募集成立“金都人关爱基金”(以下简称关爱基金),对本办法实施后的金都集团在职及退休员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灾害所发生的生活困难给予经济上的援助。为规范和管理关爱基金的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关爱基金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1.集团成立“金都人关爱基金理事会”(下称理事会)。理事会由集团领导及集团下属各公司、各部门的第一责任人组成。理事会每年必须至少召开一次大会,成员应随有关人事变动及时调整。
集团行政办公部为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实施关爱基金的筹集、审批、使用等相关事宜。
2.理事会职责:
(1).决定金都人关爱基金的设立、基金募集、关爱对象、关爱范围及基金使用流程;
(2).决定关爱基金使用时限及资助额度;
(3).决定关爱基金大额资助、定向捐赠的条件;
(4).决定关爱基金实施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 关爱基金来源
1.员工个人捐赠。集团所属各部门、各公司在职员工根据自愿原则参加捐赠。集团将长期保存捐赠账簿,并对捐赠人颁发捐赠证书。
2.集团按照员工捐赠款项总额的一定比例拨款 ,充实到关爱基金。
3.其他合法收入。
三、关爱基金使用原则
1.基金使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每笔捐赠都须公示;2. 坚持关爱基金的使用与捐赠相适应;
3.坚持员工的申请与组织关心相结合;
4.坚持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关爱基金使用范围
为承认本办法,并在本办法实施后自愿捐赠关爱基金的集团及下属各公司的在职和退休员工。
本办法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在职和退休员工的直系亲属和配偶。
五、关爱基金使用条件
1.大病定向关爱对象: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家庭负担重,支付医疗费发生严重困难的员工。
本办法所指重大疾病是根据特种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规定而定。现阶段将下列疾病及治疗措施定为重大疾病医疗帮困范围:①慢性肾衰竭(尿毒症);②恶性肿瘤;③再生障碍性贫血;④急性、亚急性、中晚期慢性重型肝炎;⑤心脏瓣膜置换手术;⑥冠状动脉旁路手术;⑦颅内手术;⑧重大器官移植手术;⑨主动脉手术。其他严重疾病。
2.一次性赈灾关爱对象:本人或家庭遭遇突发性灾难,遇非常事件(重大事故、自然灾害)致使基本生活发生严重困难的员工。
3.其他特殊困难员工及家庭(如低保户、特困户等)。
4.经基金理事会同意的其它援助事项。
六、关爱基金使用时限及额度
员工基于同一申请理由,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关爱基金。特殊情况须经基金理事会集体讨论决定。一次申请关爱基金额度最高限度为人民币50000元。特殊困难家庭户补助最高限度为5000元。
七、关爱基金使用程序
1.申请:(1)受助员工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2)填写“金都人关爱基金申请表”。(3)受助员工所在公司或部门第一责任人签署意见。(4)受助员工因生活困难需所在社区出具证明。(5)因病需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或费用支付凭据。(6)特困户、低保户需民政部门出具相应证明。
2.受理: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根据员工的申请及有关材料,进行了解核实,按基金使用规定受理。
3.审批:符合关爱基金使用范围、条件及提供所需附件,由基金理事会集体商议决定,由基金会理事长审批。
4.支付:受助员工据已审批的关爱金审批表,附有关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集团财务部领取关爱金,如受资助员工亲自领取有困难,可委托家属或所在部门员工代为领取,受托人需携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5.坚决杜绝关爱金申领弄虚作假行为,如经发现,取消申领者的补助资格,以后不得享受金都人关爱基金的补助。
八、关爱基金管理
1.本基金的实施办法,报杭州市慈善总会备案,并接受其监督和指导。
2.基金理事会应每年公开基金的收入和使用情况,接受捐赠人的查询和监督。
3.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应对集团系统特困员工的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对家庭状况有变化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做到对特困员工家庭底数情况明了。同时,负责告知新入职员工转正后可参加关爱基金捐赠等相关事宜。
九、 除外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困难,关爱基金不予受理:
1.未向关爱基金捐款的员工;
2.因司法机关判决承担经济责任造成的家庭困难;
3.因本人的违法行为造成的伤害或应承担的责任;
4.因本人违反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而造成的经济困难;
5.本人的困难已经得到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充分经济救济和补偿。
6.其他基金理事会认为不予受理的情形。
金都人关爱基金实施办法由基金理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颁布之日起实施。
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九日